「講故事 akes」她住在豬圈旁搭蓋的鐵皮屋,因為 akes 為全盲、腳受傷以致行動不便,她每天待在小房子裡,偶爾坐在門口乘涼,時常有幾個同為寡婦 的朋友來找她聊天,當二三個老寡婦坐在一起,我觀察她們講話、吃東西、準備檳榔,緩緩的動作讓我像在看太空漫步,真深怕她們的動作突然會停滯,時常感覺她們活在不同的時間場域。
與義工去看 akes 時,她常常因為天氣太熱把上衣脫掉,但只要我們到訪 akes 會急忙穿上衣服並問明來者。在 akes 的住處並沒有自來水可用,akes 的女兒會固定幫她放在小屋門口的數個保特瓶罐拿去借別人家的水管裝水,然後 akes 自己會摸索著拿保特瓶的水來飲用或沖澡。初期義工在照護 akes 會順手幫她清理小屋內的灰塵、擺放物品、丟垃圾,但 akes 一「聽」到我們的動靜,都會立刻「出聲」阻止我們的行動,感覺起來只是因為她眼盲、行動不便,不然她會採取直接行動阻止義工們做的任何照護服務。
基於尊重 akes 的意願,目前義工都不再貿然幫 akes 做家事,義工也曾想瞭解被拒絕的原因,便詢問「講故事 akes」願意讓義工為她做些什麼事情,她回答道:我希望妳們可以常常來陪我聊聊天,只要聊天就好了,其它事情都不要做。Akes 在主觀上是不願意義工為她做任何事情,卻接受有人陪伴她、與她聊天,所以現在的義工們最常在 akes 住處的照護服務,就是聽她講講故事、唱歌,而她永遠有講不完的故事。
我心中想著,以護理的標準,「講故事 akes」的 ADL 為 25 分,老人家確實需要有人從旁協助她的生活起居,但是 akes 就是不願意義工們為她做任何「事情」,僅願意讓我們陪著她聊天講話。 我問到為何「講故事 akes」不願接受這些照顧。義工回答我說: akes 不愛人家幫忙洗澡、洗頭,如果有人幫他洗澡、洗頭,好像自己已經生病很嚴重了,都不能動了,所以才讓人家幫忙,所以她不喜歡人家幫她洗澡,好像我(akes)已經癱在哪裡,詛咒我(akes)快要離開人世。
協會工作人員淑美也問過「講故事 akes」是否願意讓義工幫她洗衣服,akes 回答: 我不是很願意這樣,因為義工跟我都不是近親,我為什麼要叫她們幫我洗,我不好意思,我的孩子都很健在,為什麼要請義工幫我洗衣服。我又再問淑美: akes 是不是怕如果義工來照顧他,幫她洗衣服,好像說她自己的小孩都沒來照顧她一樣。淑美回答說: 不是,她是說我的孩子都很健康,為什麼我要叫其他人來幫我洗(衣服)。總之,我還是不很明白為何「講故事 akes」要以「義工不是近親」、「孩子健在」的理由來拒絕義工的服務。
後來我與淑美接觸「講故事 akes」的女兒,聊到 akes 的生命史與日常照顧,也更進一步認識到 akes 的生命史。 原來漁人部落出生的「講故事 akes」與同部落的第一任丈夫生育有四個女兒,沒有生兒子,但第一任先生很年輕便過世,喪夫後改嫁到外村,外村的第二任丈夫也去世後,因與第二任丈夫並未生育子女,經歷再次喪偶後,她在外村便沒有什麼近親,不過仍在外村生活一段時期,晚年才決定回到原生的漁人部落居住,由留在第一任夫家的幾個女兒撫養。Akes 對目前現居住地的選擇,基於第一任丈夫夫擁有的土地離部落很遠,所以外孫兒將 akes 的小屋建在公有地的豬圈旁,便於女兒就近照顧。女兒提到母親當時決定回到原生部落居住之考量,是擔心如果自己在外村過世將會沒有近親可以背她的屍體去埋葬。 我問到關於 akes 的日常用水,女兒說原本有幫母親接水管,但是別人又把水管源頭關起來,所以後來就用保特瓶幫她裝水供母親使用。目前由同村的兩個女兒在照顧母親的日常生活,每天為母親送飯兩次,但是母親的進食量不多。
女兒提起過去與母親的關係,因為母親在她們童年時期改嫁到外村,把年幼的她們留在亡父家,當時對母親感到非常不諒解,但是當母親晚年又回來跟原生部落居住時,女兒還是欣然接受,願意負起年邁母親的照護責任,但是母親卻堅持不和女兒同住一起,而希望有人另外幫她蓋一個小房子供她居住。
我慢慢瞭解一些與「講故事 akes」晚年際遇的可能關連,包括她過去的生命史、親子關係、婚姻、子嗣的狀況有關。從婚姻史與繼承法則來看,akes 與第一任丈夫只生育女兒,之後又再改嫁,因此第一任丈夫生前的田產完全不會歸給 akes 管理,以致當她晚年回到原部落居住,她沒有任何土地及水源的使用權,也造成她主動選擇住在部落公有地的豬圈旁;基於同樣的理由,因 akes 不具有使用第一任丈夫家族水源的權利,即使接水管到住處,但水管的源頭都會被人所關閉,這反映關於土地、水源等財產使用權利的分配法則是依照個人在子嗣生育、婚姻史的狀況而決定。
加上她年輕喪偶後沒有留在第一任丈夫家照顧親生女兒,就無法藉由子嗣而獲得亡夫財產的管理與使用權,當與外村的第二任丈夫沒有生育子嗣時,同樣無法獲得其財產的管理與使用權,形成 akes 在晚年面臨沒有土地、水源可用的狀況。
當我們回顧「講故事 akes」的生命歷程,她因為某些因素恰巧被擺放到沒有權利使用土地、水源的社會位置。再加上她是寡婦身份,達悟族有寡婦不能跟有結婚的孩子同住一個住屋空間的習俗,更促使 akes 之所以選擇在公有地豬圈旁搭蓋小屋居住的考量,因為習俗上她不能跟成家的兒女住在同一屋簷下。如此兩難的選擇下,akes 最後決定回到原生部落由親生女兒提供照顧。
我們看到「講故事 akes」其生活環境給人的印象:獨居、住在豬圈旁、沒有水,這些狀況對初次接觸的我而言,會覺得達悟族的老人生活在很差的環境,但對 akes 本身來說,她相當接受目前的生活環境,我們甚至會感覺到 akes 像是認命似的在她的獨居小屋中泰然得生活著,並不若外界人想像為悲苦、抱怨的形象。我想「講故事 akes」是很清楚自己的際遇,她可以理解自己在文化中被配置的位置,心理上也依著這樣的命運在過活,即使義工積極想協助改善其住居環境,akes 仍常常說自己已經住的很好 。
本文摘錄:劉欣怡 2004 年論文 •蘭嶼達悟照護關係與社會界線的建構 — 護理人類學的民族誌研究(未出版)